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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阀门等27种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为10.8%

作者: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全球调节阀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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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阀门等27种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为10.8%,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对阀门等27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2015年上半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情

    质检总局阀门等27种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为10.8%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对阀门等27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2015年上半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情况、缺陷产品召回情况、全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情况5个方面的内容。

  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表示,2015年第2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鞋等27种1794家企业生产的181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5类产品。


  经检验,1598家企业生产的161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2%;检出19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其中,机动车儿童乘用约束系统、杀虫灯和稀土氧化物等3种产品全部合格;学生用品、农用薄膜、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和钢丝绳等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摩托车乘员头盔、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植物保护机械、脱粒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锁具和镁碳砖等9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童鞋、轮滑鞋、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木工机床、车床、非金属密封板、动力用煤、砂轮、阀门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拒检企业涉及内蒙古1家、山东2家,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海丰塑料有限公司在农用薄膜抽查中拒检;山东省烟台市圣力钢绳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创大钢绳有限公司在钢丝绳抽查中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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