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2015年换热站安装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5]5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为第二幼儿园、滨海一中建设水换热站,共2座。每座换热站房的基本配置为:高温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自动软水处理器、补给水箱、补水泵、管道阀门仪表、电气设备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一中换热站的机组及相关自控电气工艺管道的采购及安装,以及第二幼儿园一座换热站的机组及相关自控电气工艺管道的安装。本工程换热设备采用板式换热机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
工期要求:2015年12月16日 至 2016年07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原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3)本工程配置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机电工程专业; 4)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备换热站安装项目施工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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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约定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约定 日内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