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光临全球调节阀网,
站点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门关健词: 调节阀   电动执行机构   气动执行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 > 招标公告 > 正文

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http://www.tjf168.com/ 2015年09月07日 浏览量:802
字号:T | T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15年09月07日
截止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招标机构: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以柳水利农水[2015]26号文、柳水利农水[2015]2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4]242号文、桂财农[2014]257号文下达了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160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融安县沙子乡,涉及麻山村、三睦村、红妙村、沙子村、桐木村、古益村等6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48万亩,其中渠道灌溉面积1.0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新建拦河坝1座、沉淀池1座、1000m?调节水池2座、管网敷设60.39km,阀门井45座、排气阀井27座、泄水井8座、整治山塘2座、改造堰坝5座、改造泵站3座、渠道衬砌91条共长84.24km、分水闸39座、路涵51处、渡槽7处及人行便桥261座。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计划工期133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渠系工程、山塘工程、堰坝工程、管网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技施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60天(日历天)。
Ⅰ标段招标内容: 沙子乡灌片渠系节水改造工程Ⅰ标(麻山村)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招标内容: 沙子乡灌片渠系节水改造工程Ⅱ标(三睦村)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Ⅲ标段招标内容: 沙子乡灌片渠系节水改造工程Ⅲ标(红妙村)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Ⅳ标段招标内容: 沙子乡灌片渠系节水改造工程Ⅳ标(桐木村)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约3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Ⅴ标段招标内容: 沙子乡灌片渠系节水改造工程Ⅴ标(古益村)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约5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投标人须提供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要求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正本部份,报名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16 日、2015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上述材料打印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特别说明:同一个人只能为其本人所在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5年 9 月 24 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标签:

分享到:

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