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太湖石泉村石泉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太湖石泉村石泉自然村
2.2招标范围:南太湖石泉村石泉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具体工作内容为上述管网工程的土方开挖,沟槽埋管,检查井设置,阀门井设置,路面修复,化粪池安装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投资估算: 49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5年8月 31 日至2015年9月 2 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金莲花园云天雅苑9-1-501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如需清单的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清单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