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葫芦岛连山油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招标编号: | 00012015150321 |
招标行业: | 机电行业 - |
公告日期: | 2015年08月07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8月10日 |
招标机构: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石油分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葫芦岛连山油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石油分公司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本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1项目概况:连山油库位于辽宁省葫芦岛连山区柳树屯村柳树屯火车站北侧,占地面积6.5公顷。油库总库容为5.1×104m3,属二级油库。
①拟在发油罩棚地面及公路接卸区新建集油沟、隔油池(含阀门)及通向污水处理间的管道等。
②拟增设1000m³地下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水池,主要工程项目有基坑机械挖土、开挖集水井及排水沟、浇筑混凝土垫层等。
③扩建污水处理间,新增5m³/h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污水处理,防止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外排。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40日历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10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贰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贰级资质,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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