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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tjf168.com/ 2015年08月05日 浏览量: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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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临州水电发[2015]184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15年08月05日
截止日期:2015年08月10日
招标机构:广河县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由临州水电发[2015]184号文件,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广河县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
    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1座,包括渗管、引水管、集水井、取水泵站等;埋设各类管道3150m,其中上水管600m、输水管1750m、溢流管800m,设计选用Dn200PE管800m、Dn125PE管1750m、Dg159热轧无缝钢管600m;新建500m3高位调蓄水池1座、100M3减压池1座,建各类阀门井16座,其中排(补)气阀门井5座、检查阀门井3座,控制阀门井6座、水池放空阀井2座;安装51ST45D8B-0964型潜水深井泵2台;安装S11-M-80KVA 10/0.4KV变压器1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2.0km。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54日历天,计划于 2015 年9月15日开工,2016年2月15日竣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
    第一标段(建筑工程):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包括:新建取水口1座,包括渗管、引水管、集水井、取水泵站等;埋设各类管道3150m,新建500m3高位调蓄水池1座、100M3减压池1座,建各类阀门井16座,安装51ST45D8B-0964型潜水深井泵2台;安装S11-M-80KVA 10/0.4KV变压器1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2.0km。
    第二标段(设备购置):广河县三甲集镇抗旱应急水源配套工程设备采购标段,具体内容包括:PE管2600m,51ST45D8B-0964型潜水深井泵2台套,取水口、调蓄水池自控设备,调蓄池阀门金属结构设备购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建筑工程):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第二标段(设备购置):投标人为招标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备: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生产商或代理商;⑵生产商注册资金必须在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3)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附有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4)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供货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工程的货物供货任务。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 年8月18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下: 
(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资质等级证书;(4)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9)《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10)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1)第一标段须另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12)第二标段须另附: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代理商需附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经营产品厂家的基本情况(厂家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9日上午09: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广河县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管理办公室集合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00在广河县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管理办公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水利厅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015年8月4日

标签:阀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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